日前,荔浦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依法对唐某某、胡某、廖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。
今年疫情发生后,犯罪嫌疑人刘某忠、王某华(均另案处理)等人共同出资组织搭建“亿万家”平台为境外赌博网站洗钱,收取佣金,雇佣胡某、亿万平台廖某某等多人为客服,同时发展唐某某等人为一级代理,由唐某某等人不断发展下线月以来,通过平台为上游赌博网站洗钱流水达到1亿多元人民币,平台非法获利180余万元。
唐某某、胡某、廖某等人加入“亿万家”平台后,为了谋取利益,在明知该平台系为境外赌博网站洗钱收取佣金,仍然作为客服提供服务,或者发展下线收取佣金。
在办案过程中,鉴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,该院及时组织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,引导侦查,并就互联网取证注意事项、证据固定等方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。
该案提请批捕后,荔浦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依法对唐某某、胡某、廖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。据悉,该案目前其他主犯已经悉数落网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,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主,情节严重的,亿万平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